粤轻联秘字﹝2018﹞8号
全省轻工和相关行业企事业单位:
2018年度全省轻工工程技术职称申报工作即将开始。全省轻工工程技术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根据《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粤人发〔2008〕185号)文件执行。为做好全省轻工工程技术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轻工工程资格条件
根据《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资格条件》(粤人发〔2008〕185号)资格条件要求,申报单位和申报者要掌握了解新的资格条件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粤人发〔2008〕185号)文件可登陆广东轻工信息网(www.gdlii.com)查看和下载。
二、论文、著作条件
论文、著作条件是申报工程技术职称必备的基础条件,申报者要及早做好刊登发表等各项准备工作。由于核心刊物刊登排期紧张,发表论文要抓紧进行,要求在八月底前刊出。我会与省有关专业学会和院校所主编编印《2018年度广东省轻工业科技论文集》,经省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可作为申报轻工工程系列中级(工程师)职称必备提交的公开发表的论文材料依据,具体请留意相关通知。
三、继续教育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应当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72学时。继续教育分为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三类,专业科目是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详细内容请浏览广东轻工信息网(www.gdlii.com)。
四、业绩成果条件
业绩成果是评审职称的重要条件,务必抓紧科技创新、新产品研发、技术改造等科技项目成果的验收、鉴定及成果的申报工作,请提早准备。
五、受理申报材料时间
受理职称申报评审材料的时间一般在每年8-9月,具体时间待通知,可在广东轻工信息网(www.gdlii.com)查询。
请各单位积极做好今年轻工工程技术职称申报的组织发动工作,为推动本单位改革发展和科技创新,为我省轻工业的新发展,当好全国轻工业排头兵做出新贡献!
广东省轻工业联合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爽 , 李璐
电 话:020-81369009,83040383
邮 箱:gdqgx888@163.com
广东省轻工业联合会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