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上午,广东省消委会召开了“守护安全,提升头盔产品质量”专题研讨会,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代表、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领导、质量检验检测机构代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代表、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头盔生产企业代表、消费者代表、广东省消委会相关领导等参加会议。
广东省消委会消费指导部通报开展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头盔比较试验背景、目的和结果;
深圳市品质消费研究院、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介绍比较试验测试标准、指标、项目及发现的问题,从标准实施、产品设计、生产过程等方面提出头盔产品改进和提升的建议;
行业协会介绍电动自行车头盔产业现状及产品质量水平;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质量监督处介绍头盔产品行政监管有关情况及对头盔生产的要求;
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介绍“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以及交通事故数据、省内头盔佩戴情况等;
2021年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头盔
比较试验报告
(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中山市消费者委员会)
2020年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激发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头盔的消费需求。近年来,国家加强对头盔类产品监管,有关部门抽检显示,部分头盔产品护目镜、佩戴装置强度性能、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耐穿透性能项目不合格,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为帮助消费者掌握产品情况,正确选用头盔,广东省消委会联合中山市消委会开展了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头盔比较试验,通过客观的测试数据测评产品物理安全性和使用性能指标,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信息,指导消费。一、概况
本次比较试验样品共涉及9款摩托车头盔样品和10款电动自行车头盔样品;其中8款摩托车头盔及4款电动自行车头盔的物理安全性及使用性能要求各项指标均表现优秀,获评五星。二、摩托车头盔
(一)9款摩托车头盔样品中有8款所有测试项目均表现优秀,综合评价为五星。
(二)1款摩托车头盔护目镜可见光透过率指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不予评级。
三、电动自行车头盔
10款电动自行车头盔样品中,有4款样品所有测试项目表现优秀,综合评价为五星;有4款样品部分测试指标表现稍差,综合评价为三星半或三星;有2款样品缺少了发泡材料缓冲层结构,可能无法对头部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不予评级。
2021年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头盔比较试验总评表
一、摩托车头盔
★★★★★(优秀)
二、电动自行车头盔
★★★★★(优秀)
★★★☆ (良好)
★★★ (一般)
1.本次比较试验所有样品均由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通过正规销售渠道购买;2.总评“五星”为全部测试指标均表现优秀;总评“三星半”为部分指标相对表现一般;总评“三星”为部分或个别指标表现较差,如出现连接件断裂/脱落等;评价结果用“★”表示,“★”越多结果越好,同星级产品排名不分先后。3.样品名称源于产品标签标识上产品名称,电动自行车头盔样品选取基于标签或说明书等宣称适用的产品,如雅迪摩托车乘员头盔于唯品会平台商品展示内提及该产品为电动车专用头盔及说明书内标明产品适用于骑总排量低于125cc的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佩戴使用。4.本次比较试验结果仅对所购买的样品负责,结果仅供消费者参考,不代表同品牌不同批次、不同规格产品的质量状况;5.未经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中山市消费者委员会书面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本次比较试验结果作为商业宣传。
消费提示
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作为短途出行交通工具,其方便、节能,深受大家青睐。但由于部分骑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致使涉及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出现多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损失。合格的头盔可吸收大部分冲击能量,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是骑乘人员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保护防线。为此,广东省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骑乘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出行时,一定要自觉佩戴好头盔,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同时,消费者在选购及使用头盔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注意查看商品标识信息,勿购买“三无”产品
本次比较试验在购样过程中发现,市场上一些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头盔为无质量合格证,未标注生产厂名厂址及生产日期等信息的“三无”产品。这类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发生消费纠纷,消费权益往往难以得到保障,因此,提醒消费者不要购买。消费者在选购头盔时,应注意查看商品的生产厂家、品牌、认证标志等信息,认准CCC认证标志(国家对摩托车头盔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即CCC认证);电动自行车头盔目前尚未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但在购买时也应选择有正规生产厂家信息的产品。此外,购买前要尽量了解产品情况,建议选购比较试验表现优秀和行政抽检合格的产品。
二、注意查看头盔内部结构,购买有发泡材料缓冲层的头盔
头盔的缓冲层是吸收外来的冲击能量,减轻对头部伤害的重要结构。外壳坚硬的头盔如果没有缓冲层,当遇到外力冲击时,外力将通过坚硬的外壳直接作用于头部,使头部受到伤害。本次比较试验发现部分电动自行车头盔没有发泡材料缓冲层结构,仅由一层塑料外壳、塑料骨架和束带构成,可能无法起到有效保护驾乘人员头部的作用。消费者在选购头盔时,应检查头盔内侧是否装有发泡材料缓冲层,不建议购买无缓冲层或只有腾空塑料件结构的头盔。
三、检查头盔系带及其连接件,不易脱落才有效
头盔的系带及其连接件质量过关,才能在发生事故时将头盔固定在头上发挥保护作用。本次比较试验部分电动自行车头盔样品在测试过程中出现头盔从头型上脱落、连接件断裂脱落、系带过度伸长等情况,可能导致防护失效。消费者在购买头盔时,应检查头盔的系带和连接件是否结实不易断裂。此外,尺寸合适、正确佩戴也很关键,选购前建议测量自己头围,根据头围尺寸选择,或者进行试戴,最理想的感觉是整个头部和垫层充分接触,扣好系带后脸部的海绵是紧紧贴着脸部的,略有点挤压感属于正常现象,但不能对耳部无压迫感,行驶过程中无振动或其他杂音。在骑行过程中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正确佩戴,系上系带,扣上搭扣。即使天气炎热也必须系好扣带,否则头盔脱离头部,可能起不到有效的保护作用。
四、检查护目镜的清晰度,最好选择透明款
骑行时有良好的视线是避免发生事故的重要保障,而有些头盔采用茶色或深色等有颜色的护目镜,其光透过率会大幅下降,可能影响骑行中视野的清晰度。本次比较试验中发现有颜色的护目镜可见光透过率项目表现较差,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消费者在选购头盔时,应尽量选择透明款护目镜。在使用中如护目镜因老化或刮花导致模糊不清晰,也应该及时更换镜片或整体更换头盔。
五、注意头盔使用寿命,到期或碰坏要及时更换
一般来说,塑料头盔使用时间不宜超过3年,碳纤维头盔使用时间不宜超过5年。日常使用时,要注意头盔的存放环境和使用寿命,尽量将头盔放置在阴凉通风处,避免阳光直射和接触酸、碱、有机溶剂等物质;头盔如发生过碰撞或出现裂痕,一定要及时更换。
关于加强头盔产品质量提升的意见建议
为促进头盔产品生产发展,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优质的产品,结合本次试验情况,向行业企业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议加强头盔系带、连接部件等零件质量。固定装置稳定性及佩戴装置强度性能取决于头盔的尺寸外型、系带与壳体形成的三角区域及卡口调节设计的合理性、配件材料的强度以及各部件连接牢固度。如果厂家没有按照人体头型进行头盔的设计,系带与壳体的连接处设计不合理,卡扣调节长度短,配件材料的强度不够,都可能导致该项指标不合格,致使头盔不能稳固佩戴在头部,可能无法保证佩戴的安全性。 (二)建议选用透光性能好的透明镜片作护目镜。GB 811-2010《摩托车乘员头盔》要求护目镜的可见光透过率≥85%,目的是为了保证驾驶人员透过护目镜能看清前方的物体和状况,保证驾驶安全。透明镜片透光率高,而茶色或深色镜片等有颜色的护目镜光透过率会大幅下降,可见光透过率太低会直接影响使用者的视线清晰度,可能会导致无法看清前方物体,危害行驶安全。 (三)建议提升壳体的强度和缓冲层的吸收碰撞能量性能。吸收碰撞能量性能是头盔重要性能指标,主要反映头盔在发生撞击时吸收冲击能量、减轻对头部伤害的能力。壳体和缓冲层材料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头盔吸收碰撞能量性能。缓冲层的主要功能是吸收外来的冲击能量。外壳坚硬的头盔如果没有缓冲层,当遇到外力冲击时,外力将通过坚硬的外壳直接作用于头部,使头部受到伤害。建议选用强度高的壳体和吸收碰撞能量好的缓冲层,适当增加缓冲层的厚度、密度,使缓冲层与壳体紧密贴合,可大大提升产品的吸收碰撞能量性能和耐穿透性能。 (四)建议加强材料的验收检验和产品的型式检验。摩托车乘员头盔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通过产品的型式检验,获得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后,方可出厂、销售,确保合格的产品才流入市场。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没有相应的国家、行业标准,企业应按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等进行产品的设计生产、质量检验。 (五)建议密切关注新国标的进度和内容变化,及时调整生产工艺,确保产品符合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GB 811《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正在修订,目前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新国标的出台将填补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标准的空白,统一电动自行车头盔的生产依据,保障骑乘人员的生命安全。新国标对摩托车头盔的性能指标做了一些调整,对电动自行车头盔产品的重要性能都做出了明确规定,企业应密切关注标准的进度,提前做好准备。